農村土改 中國富強必經的陣痛

一九四○年,中國共產黨取得政權的九年前,毛澤東訂定其「新中國」計畫。他說,共和政體將「採取特定必要步驟」沒收地主的土地。在「耕者有其田」的原則下,接下來會是「將土地的所有權交在農民手中」。這應該是土地所有權唯一的發展方向。

所謂的「必要步驟」涉及大規模屠殺。數十萬,或許數百萬地主和家人遭處死,或甚至遭到村民打死。農人們拿到了屬於他們的一小塊土地,但持有時間並不長。到了一九五○年代,私有土地權遭廢止,農民們成為「人民公社」的無產階級成員。在惡劣天候環伺下,再加上為了趕上美國工業生產水準的瘋狂企圖,這樣的變動造成全國各地數百萬人死於饑荒。

一九七六年毛澤東去世後幾年,人民公社解體。在鄧小平的領導下,農業生產在三十年來第一次大幅提升,農人獲分配(但非取得完整所有權)到獨立耕種的土地。這象徵今天震動世界的經濟改革的開始。但催眠外國企業的卻是大陸都會區的繁榮。自一九八○年代早期經濟蓬勃發展開始,鄉村地區就被遠遠拋在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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