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代理制度上路,市場重新洗牌

金控挾通路優勢 揮軍海外基金

二○○六年海外基金市場肯定很戰國。」摩根富林明投信副總石恬華形容,隨著海外基金總代理制上路,市場將重新洗牌,境外基金產業朝向大者恆大發展。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已自九十四年八月四日起正式實施,從銀行、投信、券商到投顧,都有資格申請成為海外基金總代理,原本投顧推介境外基金的做法,也必須在一年內做調整,這意味著施行長達二十年,由投顧業者推介海外基金的制度將走入歷史。

新法對業者最大的意義,在於准許開放刊登廣告推銷自家的產品,同時也有更多元的通路來服務客戶,而對投資人來說,也提高了保障,未來海外基金產品若發生糾紛,投資人可逕向設在國內的總代理公司尋求解決,不至於要跨國打官司,甚至是求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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