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保險」是投保人的權利,也是犯罪集團的騙錢門路
小額詐財當道 保險業集體罹患「懼小症」
今年四月大法官會議做出第五七六號解釋︰投保人沒有向保險公司告知複保險的義務。台灣保險業因而備受「惡意複保險」的威脅。
十二月四日,刑事警察局會同高雄縣警局在偵辦一樁經濟犯罪案件時,意外發現一名經商失敗的葉姓男子因為積欠地下錢莊一百四十多萬元,在遭到拘禁打成重傷後,還被押到醫院住院治療。葉被地下錢莊業者押到醫院住院,並非出於好心,而是詐財。
原來,地下錢莊先逼葉向六家保險公司投保多種人壽險及醫療險,待押他住院、取得醫療證明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二十多萬元理賠金額最後則被地下錢莊業者統統拿走。
詐財新工具︰小額醫療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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