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牽扯仲介業全聯會改選

三億元被挪用 只違規定不違法?

為保障房屋買賣糾紛中消費者權益而設的不動產營業保證基金,被指控遭非指定用途投入債券市場,但主管單位卻沒法可管……

動用基金買東森公司債,蔡豪(中)說,他和王令麟(左)私交是不錯,但主任委員王應傑也和王家熟識。 (攝影者.楊文財 )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仲介業全聯會)理事長,將在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份進行改選,在改選前,現任理事長的無黨籍立法委員蔡豪、及擔任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的王應傑,卻遭指控動用三億元基金購買東森華榮公司公司債,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該案已經引起調查局的關切,正進行調查是否涉及不法。

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金是用於消費者在與業者產生交易糾紛的時候,得以有所保障(見小辭典)。從九十一年二月開始實施,到目前基金金額已累積達五億四千多萬元,由仲介業全聯會下設「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保管。

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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