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萬元的iPod,擊敗幾千元的MP3

讓「蘋果紅了」的數位音樂關鍵武器

雖然,蘋果電腦iTunes音樂商城掀起全美數位音樂熱,但版權合作問題還沒解決的台灣市場想跟進,恐怕得再等一等……

iPod在台大賣,蘋果電腦在台銷售長紅,讓董俊良嘗到蘋果紅了的滋味。 (攝影者.張嘉顯 )

實體世界的零售業巨人,也要跳起數位化的舞步了。全球銷售業霸主威名百貨(Wal-Mart)準備在十一月底,在自家網站Walmart.com的線上音樂店推出二十萬首歌曲供下載的服務,宣告了數位音樂已成為數位內容應用中最成熟的市場。以威名百貨的行事風格,外界預期威名每首曲目的下載費用將會低於最大競爭對手蘋果電腦iTunes音樂商城的每首○‧九九美元的價格,可能引爆數位音樂市場的價格戰。

數位音樂在美國,已經成為今年最熱門的話題。最新一期的《時代》雜誌,評選二○○三年最酷創意發明時,不選千變萬化的數位相機手機,特別挑中了今年才開張的蘋果電腦iTunes音樂商店。《時代》雜誌認為,不像環球、華納、EMI等五大唱片公司叫囂網際網路的興起,不斷偷取唱片業者的智慧財產權,蘋果電腦執行長史帝夫‧賈布斯(Steve Jobs)有創意整合起數位化動作緩慢的唱片業者,成功的形成一個合法的數位音樂販售平台。

根據佛瑞斯特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的調查顯示,數位音樂下載服務預期在三年內,占音樂產業一百二十八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四千三百億元)銷售額中約一一%的比率,達十四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四百七十六億元)。預估到了二○○八年,約有三三%的音樂銷售將來自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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