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知本富野超貸案求刑七年

李庸三遭起訴 算他倒楣?

一向被金融界公認為「老實人」的李庸三,遭檢察官求處七年重刑,相較於日前落幕的劉泰英案,不免引發外界質疑聲浪。

擔任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原本就讓李庸三(左)夠委屈了,料都沒料到還會在屆臨退休年齡吃上官司。 (攝影者.翁挺耀 )

六月二十六日,前財政部長李庸三因「台東知本富野飯店超貸案」,遭檢察官求處七年重刑。連個律師都沒請教過的李庸三,以「冤枉、痛心、氣憤」、「以後還有誰敢擔任官股行庫董事長」形容自己的心情。

一位官股銀行負責人也為李庸三抱屈,「這豈止是冤枉,根本是倒楣透頂」,他認為如果當時李庸三堅持遠離政治,不擔任財政部長,或許就不必承受這許多不白之冤。這位銀行負責人拿著檢察官對李庸三的起訴內容指出,農銀總經理黃清吉起訴內容包括拿鑽石、接受性招待,求刑十二年;但檢察官沒有掌握到任何李庸三收受利益的事證,也判圖利罪七年徒刑,「不是倒楣是什麼」。

這位銀行負責人進一步指出,如果從起訴書中所謂的「八月有餘縝密偵查」推算,也就是去年十月,正是財政部長李庸三推動農漁會信用部改革的關鍵時刻,他研判應與此事有關。一方面農漁會排山倒海的反彈力量太大,連行政院高層以上的官員都挺不了他;再加上總統府面臨一年後即將到來的選舉,為了選票的考量,李庸三當時下台,成為政治犧牲品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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