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法對誰不公平

在經濟學者裡,常說「十個經濟學家,總有十一個意見」來調侃經濟學者的意見紛歧。不過,對於職場上的管制行為,贊成並不多。因為在一個自由經濟的勞動市場下,你想用法律強制保護的人,反而常常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最低工資的規定原本是要保障工作能力較差者的基本酬勞,結果卻害得這些人沒有工作做。怎麼說呢?基本上,民間的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因此在雇用員工時,必須考量雇用此員工能幫公司賺多少錢,才能夠決定付其多少薪水。也就是說,企業是依據勞工的邊際生產力來決定其薪資的高低。

倘若最低工資規定得比勞工的邊際生產力低,那麼此規定有跟沒有一樣,口惠不實;倘若最低工資規定得比勞工的邊際生產力高,那麼企業雇用此員工肯定是虧本,長期虧本的生意哪有公司願意做,結果是最低工資的規定,害得邊際生產力低的勞工沒有工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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