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賣國賊

陳水扁總統在花蓮縣長選舉的競選台上,語出驚人地表示:「只要主張九二共識的人,都是賣國賊。」我不擅說謊,長期主張九二共識,今天當然得出來承認自己是賣國賊。按照刑法原則,自首者得減其刑,因此賣國賊若得斬首,我或可只落得斬腳削肉;即便得饒不死,判個無期徒刑,大概也只消坐牢十年。基於苟且偷生、貪生怕死之因素,我要在眾人閃爍之際,率先承認──我是賣國賊。

我自小便不是什麼好榜樣:我逃過學;在髮禁森嚴的時代,曾用捲子偷偷捲了頭髮;每回上課老師轉身寫黑板,我總在下頭捉弄老師、開他玩笑;我欺騙過男人,也甩過幾個好男人;雖然平日謹守交通規則,但快遲到時,仍會搶著在紅燈未亮前衝過馬路……。

我做過很多壞事,但這會兒還是生平頭一遭,由社會中一個小小壞分子,猛然跳躍成為國家刑法中最重的處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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