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金額認知差距逾十六億,誰該「認賠」?

福益紡織兩年等不到十九億理賠

對付天然災害,別以為投保產物險是萬靈丹。兩年前在九二一震災中廠房受損的福益公司,至今仍無法獲得理賠,這中間出了什麼問題?投保產物保險,有哪些投保須知?

蘇天財質疑湯馬遜公證人公司的立場,但負責此項業務的劉火練強調,一切作為都符合保險公司條文規定。 (攝影者.翁挺耀 )

在納莉颱風中成為受災戶的廠商,是否才開始為災後保險理賠的手續而傷腦筋?國內紡織業的老字號福益實業公司,從「九二一大地震」致廠房受損,至今已超過二年,還在為了理賠金額的認知差距,和保險公司不斷進行協調談判,九月二十日,為了理賠金額懸而未決,福益正式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付仲裁解決。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台灣發生百年來少見的大地震,在地震發生前,福益透過信誼保險經紀人公司,向中國產物保險公司及其他四家公司投保,投保項目為商業火災險附加地震險、航空器墜落險、機動車輛碰撞險、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險、營業中斷險、煙燻及水漬險,總投保金額新台幣二十二億五千多萬元,期限為八十八年八月十日到八十九年八月十日。

地震發生後,福益位於新竹縣楊梅鎮的三棟紡紗廠嚴重受損。福益公司估算的理賠金額,應達十九億一千五百多萬元,但保險公司同意理賠的金額,卻只有二億三千八百多萬元,兩者相差約十六億元,經過兩年不斷的協調,雙方始終沒有達成和解,福益公司九二一震災至今,也一直無法獲得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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