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又要修憲了?

針對現行政府體制出現的亂象,副總統呂秀蓮表示,目前這部憲法於時、於地、於情、於理、於法都有必要調整;國內將進入「憲政大翻修」時期,憲政翻修方式包括修憲甚至制憲。稍後,陳總統即表示將成立「憲政諮詢委員會」。

中華民國這部憲法,在李登輝總統任期內共修了六次。修成的正果,是連內閣閣員表現好壞,究竟是該由閣揆負責還是該由總統負責,都搞不清楚;是連大學憲法教授在課堂上定位我國憲法時,究竟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或是雙首長制,或是向什麼制傾斜的什麼制,都搞不清楚;是連總統權限,僅是國政大政還是國防、外交、兩岸,或是無所不包,連美濃水庫該不該建、員工分紅配股是否按實價課徵等也都可管,都搞不清楚。這都是搞不清楚的。

還有是搞清楚的。一個在相對多數選舉制選出來的弱勢總統,他所代表的執政黨,在國會中卻是少數黨,無事不受居多數的在野黨的掣肘,憲法卻又清清楚楚的規定,除非國會先對閣揆提出不信任案,總統無權解散國會,從而形成憲政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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