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萬長「緊急」撤回電力緊急命令

蕭萬長緊急踩煞車,收回電力緊急命令。 (攝影者.駱裕隆 )

戒嚴令解除後,政府第一次發布緊急命令,果真是經驗不足、前後不一。原本外界對緊急命令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三迴路與北部民間電廠適用緊急命令,結果不到一個月,蕭萬長在十七日召開的緊急命令執行要點會議上,突然覺得電力已不是那麼緊急,一念之間,最先發布的電力緊急命令,反而遭到排除,由此可見緊急命令的發布,豈一個亂字了得。

連續幾天的豪雨特報,北部氣溫驟降,所謂天涼好個秋,電力供應當然不成問題,一些急就章的政策,當然也逃不過檢討的命運。

十月二日,行政院發布新聞,第三迴路興建適用緊急命令;十月四日,經濟部收到行政院的正式公文,不只第三迴路,北部民間電廠也納入緊急命令範圍。那一陣子,為了哪幾家民營電廠納入?以及長生條款、政院與經濟部溝通不良問題,在媒體著實吵了一陣,可是就其實,行政院和經濟部都很烏龍,誰也沒搞清楚緊急命令的正確發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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