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但太笨了

某一天的新聞。

政府宣布對大面積受災區域將提多項地權處理方案:一、由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協議後合建;二、實施權利變換,分配重建後建物及其應有的土地持分;三、實施市地重建,重劃後再把土地發還所有權人重建;四、由政府徵收或區段徵收,重建後的建物按更新成本,配售給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

另一天的新聞。蕭揆指示應盡速完成重建 ,讓災民早日重回家園。未來單棟建物的處理方案也有多種:一、屬單一土地所有權者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重建;二、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基地所有權人及典權人同意後拆除重建;三、由區分所有權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十四條、三十一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強制重建;四、由土地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有關共有土地處分規定,申請建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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