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鬼搬運法」肆虐

證期會「抓鬼」祭出六大絕招

因為股市中存在的問題,讓存心不良的大股東有機可乘, 以「五鬼搬運法」掏空公司資產;證期會也不甘示弱, 準備拿出鐵腕,整頓股市。

證期會日前曾質疑台鳳的土地交易情況(圖中為黃宗宏)。 (攝影者.劉國泰 )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十一月底止,國內五百八十二家的上市、上櫃公司,總計在資本市場上以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方式,募集得新台幣四千八百六十餘億元,可見企業透過直接金融型態,募集中長期資金已成重要方式。但這些龐大資金在存心不良的大股東以「五鬼搬運法」挪為他用後,就淪為大股東口袋內的禁臠,變成名副其實的掏空公司資產,把財務結構變差的企業,丟給不知情的投資人或無法袖手旁觀的政府來收爛攤子。

企業最常運用的挪用資金手法主要有五種:第一是直接將資金買進自己公司股票,以進行護盤或炒作股價行為;或者和其他企業策略聯盟,亦即A公司買進B公司股票、B公司買進A公司股票,以交叉持股方式護彼此股價;或者與投信基金交換單,也就是A公司買進某投信公司旗下的基金,來換取該投信基金也買入A公司股票。

股票投資行為本來歸屬為短期投資,除非打定主意要參與對方公司的經營,否則一般而言,在財務報表上,股票投資多以短期投資科目表示。但是,因現行的證券管理法規允許,只要經過公司董事會通過,就可變更短期投資而改為長期投資。如此一來,在股市多頭時,公司透過第一種資金挪用手法,可以讓公司或大股東獲得股票買賣的價差利益,因為在多頭行情時,股票相當容易變現;但是,當股市轉為空頭時,挪用的資金可能被卡在股市中動彈不得。此時,按照道理,公司必須要提列備抵跌價損失,但這樣一來就會讓淨利縮水。因此,公司馬上來個董事會通過變更為長期投資,如此就不必提列跌價損失,以利帳面上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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