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還是幸福長?
「書房修繕五十件、設備請購單七十件、空調加班申請一百二十六件……。」這是一位公司行政總務人員的年度自我評鑑。
從這一張表格看到什麼?
我看到的是,這些行禮如儀的事務,很多人都可以做。
於是我的第一個發問是:這份工作的意義何在,是在做事,還是為人服務?要創造什麼價值?緊接著我提議:如果把這個職位從「行政總務」改成「幸福長」,會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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