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愛,然後呢?

有一天,我站在自家咖啡店門口,不經意看到一位約六歲的小女孩,左顧右盼確認當下無人後,飛快的輕吻了一下門口的Cama Baby立體公仔。「哇,好口愛捏!」我內心驚呼,只可惜當下沒能拍下這個溫馨的畫面。

如同近來超火紅的任天堂手機遊戲《精靈寶可夢》(Pokémon GO),「可愛」總是最容易吸引不分年齡族群的注意力,許多企業也推出可愛造型人偶,代言品牌或產品,希望藉此贏得廣大消費者的好感度。

台灣早期最成功的可愛代言人,非「大同寶寶」莫屬,也是四、五年級生蒐集公仔的最愛。但一個完美的可愛代言人,光靠吸睛圖像還不夠,最終要塑造的,是一個擁有清楚性格特徵,甚至活靈活現的、跟消費者生活在一起的擬人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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