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志祥的另類審判哲學

台北地院有一位愛判「無罪」的法官

身為法官的他,從今年一月以來,總共判了四百件案子,其中有罪與無罪的比例是六比一。 他說:「做為國家的主人,生病了我們應該給予治療,不給他治療,居然還要判他死刑,這是中華民國最典型的惡法。」

陳志祥認為,海關、警察應該加強緝毒和走私,否則,光是對販毒者施予重罰,並無法有效嚇止煙毒活動。 (攝影者.顏章賢 )

「陳法官,非常謝謝你很有耐心的調查,還我先生的清白,否則我真怕他會想不開,當初我們費盡口舌向檢察官解釋,但是檢察官就是不相信。如果司法界能夠多幾個像你這樣的法官,那我們的司法就有希望了。」十月三日,台北地院法官陳志祥接到一封感謝函,寫這封信的是一名會計師的太太。

這位倒楣的會計師,因為幫老客戶作帳時概估錯誤,將溢收的稅款新台幣十萬元退回給客戶而在單據上註明金額,卻被國稅局指控涉嫌偽造文書詐騙客戶而把他移送法辦,陳志祥法官整整花了半年的時間去了解稅務作業流程,最後發現這根本是一場誤會,因為會計師不可能幫客戶代墊稅款,於是他判被告無罪。

花數倍時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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