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球還給對方

一位知名的作家打電話向我抗議,抱怨我的團隊許久沒有和他聯繫,對之前所談的合作案沒有進一步的下文。我除了道歉之外,不能有任何解釋。

我詢問負責的主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他告訴我,半個月前他們有見面洽談合作,當時結論是我們公司要回來仔細研究,再進一步提出完整的計畫,約需三個星期,才會再約見面細談。可是現在才過二個星期,他正要打電話聯繫,約定見面時間,沒想到這位作者這麼急。我要求他立即打電話去道歉,什麼話也別說,免得惹出更大的誤會。

另一個案例更麻煩,我的同事表示要再聯絡,但事情一忙就忘了,直到幾個月後,對方正巧遇到我,狠狠抱怨了一番,讓我羞愧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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