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自己完全不懂……

三十幾年前,我還在《中國時報》當記者,有一天接到報社電話,要我當天立即去訪問一個剛回國的律師,談一個我當時聽都沒聽過的主題――智慧財產權,由於時間緊急,我完全沒辦法預做準備,先行瞭解「智財權」是什麼,只好硬著頭皮上陣。

報社同時交代,受訪對象是個學有專精的律師,要我慎重處理。由於事出異常,我又無從準備,要如何慎重?我一直忐忑不安,仔細盤算,要如何做才能完成這個緊急任務。

經過思考後,我決定向受訪者坦白承認:我完全不懂「智慧財產權」是什麼?因為當時台灣完全沒有人提出這種說法,所以沒有任何概念。我又決定向受訪者解釋,《中國時報》是一份大眾報紙,讀者包括學者專家、販夫走卒,所以請受訪者務必用最淺白的說法,解釋「智財權」,才能讓我聽懂,我也才能寫出一篇讓社會大眾看得懂「智財權」的專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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