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根,該拔!

春天到了,我又忙著蹲在院子的草坪上拔雜草。冬雨連連讓草坪荒蕪了,俗稱「雷公根」的野草開始盤據,傳說這種草在雷聲響過後會加速生長因而得名。它繁衍快速,我曾有過兩次的慘痛經驗。春天一到,能跨出院子整理的時機,怠忽了,猛然覺察,已不可收拾。原本只在一隅的「雷公根」,反客為主,大肆滲透草地。

此時,必須祭出除草劑「殺」下去,我實在很不願意用農藥,但一猶豫,局勢快速惡化。最後,草坪淪陷的像癩痢頭,全面廢棄。只能重啟爐灶,勞師動眾的找工人,再載沙土與韓國草,重新翻土種植。鋪好後,一塊塊韓國草要密合成一大片,又是漫漫等待。活該,這是我的縱容與優柔造成。

「雷公根」該不該拔,這是事理清楚之事,何須爭辯?不拔,就等著劣草驅逐良草,這麼簡單。組織不也是如此,有競爭力的組織,都有適當的淘汰機制,讓人才良性循環。然而,最近的公務員《考績法》修正案,強制三%丙等與連續三年丙等將被淘汰的變動,卻引發考試院與行政院之爭。部分行政官員,講了許多似是而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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