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挑肥羊打侵權官司 避險基金新發財術

不論是網路通訊,抑或是生物科技,對新興高科技企業來說,技術永遠是最重要的資產。但二十世紀末一場世界性的網通股災,讓投資人意識到環境險惡,在那之後,他們不只要求看到技術、看到官方出示的技術證明,也會自行聘請專家評估標的企業出示的專利組合。

通常這些評估會包括所有權及發明人資料、是否涉及不公正行為(inequitable conduct)、年費是否按期繳納等。其中最重要,也是成本最高的兩項稽核項目,就是侵權及有效性調查,由專家搜尋各國官方可能遺漏的習知技術(prior art),確定其自由使用權(freedom to operate)。萬一有習知技術或其他問題,可能導致標的企業關鍵技術專利權無效,將大幅降低投資人的購買意願。

《財星》(Fortune)五百大企業的市值約有四五%到七五%產生自無形資產、品牌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是其中的重要成分。也就因此,一場商標訴訟、一件侵權官司,對企業市值的影響不只是鉅額的律師費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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