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吏尚知廉恥,唉……

陳瑞仁檢察官將吳淑珍以貪污罪嫌提起公訴。重點在於,起訴書中將陳水扁列為「不起訴被告」,也就是陳水扁同時犯了貪污罪,只是依憲法不能起訴。於是「紅潮」又沸騰了,這一次不僅沸騰於街頭,也沸騰於人民心底。

可是,阿扁看來還是不肯下台。

漢朝時,池陽縣有一位獄掾王立,得到縣令推薦為廉吏,呈報到府。這是西漢拔擢基層人才的一個重要管道,許多後來成為丞相、公卿者,都出身地方小吏,如公孫弘、尹翁歸、丙吉、薛宣等,所以被舉「孝」或「廉」的人都非常自重。然而,縣令推薦到了太守,太守卻接到檢舉,說王立曾經收受囚犯家屬金錢。追查之下,是王立的妻子收了錢,王立慚愧不已,終於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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