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指紋 就得負責舉證自己清白

在這個個人資訊常被竊取盜賣的數位時代,政府強要建立指紋庫,對每一個人會造成什麼威脅和風險?

國民身分證到底可不可以強制人民按捺指紋?這牽涉一千八百六十萬十四歲以上國民權益以及重要的人權爭議,司法院大法官經過六月三十及七月一日兩天舉行的「釋憲說明會」,又將於七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在「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屆時正反意見勢必又將產生激烈攻防戰。

贊成按指紋者多以治安為理由,反對者則以人權為觀照點。追溯法律緣起,一九九七年白曉燕撕票案後,立法院於同年五月二十一日修訂通過戶籍法第八條——請領身分證必須錄存指紋的規定,其時空背景和治安有相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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