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化創意人 更要當創業家

行政院在「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將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產業列為未來發展重點,但幾年來的發展並未看到較具體的成效,最大的關鍵是產業發展機制不成熟,國內市場太小且創作沒有大量複製。

宏碁基金會捐了一億元給交通大學,成立交大數位創意產業發展中心,實際上就是希望提供一些平台,建立一些可能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效的機制。雖然為此而努力,但目前看來仍在摸索的過程中,尚不得要領。

若由微笑曲線來看文化創意產業,內容的創作是左端(如同IΡ智財研發),品牌與通路在右端,兩者具有較高的附加價值,為了發揮最大的效益,創意內容需要透過複製,以數位化或分身化的方式將創作大量傳遞至終端消費者,甚至透過塑造品牌,以品牌來提升創作價值及降低行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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