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藥廠唯小是從 提高研發力
企業合併與分拆的案例屢見不鮮,每個成功與失敗的案例,研究企業管理的專家都可以提出一套說法,大企業自有其深厚的資源,但小公司也有靈活的優勢,孰優孰劣,殊難定論,甚至在製藥業,規模還逐漸成為障礙。
這幾年國際知名藥廠合併風潮方興未艾,藥廠聯姻可以截長補短,結合雙方廠房設備,產品組合也更為完整,但合併並不能貢獻製藥業最需要的高利潤明星新藥。
照理說,藥廠合併後,結合雙方資源與實力,除了現有的藥品組合更加豐富多樣,在研發上應該也會有相加相乘的效應,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藥廠眼睜睜看著暢銷藥品專利到期,新藥推出時程卻還是遙遙無期,面對印度等製藥業後起之秀來勢洶洶,仍是一籌莫展,在研發創新上,跟不上產業競爭激烈的腳步。雖然業界人士普遍還是認為合併是壯大實力,維持競爭優勢的最佳選擇,但是慢慢有人開始思考:組織龐大,對於研發與創新不見得有正面幫助。知名藥廠葛蘭素史克美占〈Glaxo Smith Kline〉研發主管山田多知〈Tachi Yamada〉指出,藥廠不斷地合併膨脹,但「規模逐漸成為障礙。在官僚體系中,傳統的生物科技專業被遺忘了。在一九九○年代,大多數的企業不願意承認失敗,但現在許多企業開始了解到情況有多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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