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銀行、房仲業、百貨業、大賣場納入監管

個人資料保護法大翻修 先盯四大行業

台灣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是金玉其表的法律,內容千瘡百孔,到處破漏。政府已修法完成,一旦三讀通過,業者單筆外洩客戶資料,每筆需賠償二到十萬元,大量外洩總額則可重罰到五千萬元。

■劉佐國是台灣「保護個人資料」的專家,他手上的個案千奇百怪,有的令人噴飯。 (攝影者.卜華志 )

從今(九十四)年開始,國內的人力銀行、不動產仲介業者在保護個人資料得要小心了。因為,從一月一日起,這兩大類的行業將納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二月一日後,百貨公司業、零售式量販業(大賣場)也將一併受到監管。

台灣施行已整整十年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在法定單筆賠償金額部分,「堪稱是全世界罰金最高的法典!」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專門委員劉佐國指出。但儘管如此,台灣個人資料外洩的情形卻相當嚴重。甚至於,有些行業即使外洩客戶資料,法律也無可奈何。

舊法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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