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長女翁純純拋棄繼承逃過「破財之災」

三光翁留下的債務比遺產多二十倍

遺產有兩種。若繼承到財富,可以一夕驟富,若繼承到債務,就算富翁也可能變貧民。昔日股市名流「三光翁」子女就屬於後者代表。

■翁錫輝過世後,他的「繼承」問題,衍生「三光」翁家官司連連。 (攝影者.本刊資料 )

一名九十二歲的洪姓老嫗九月被提起訴訟,指稱她欠下一千三百二十八萬元債務,她的兩棟房子面臨查封。洪姓老嫗說,她根本不認識提起訴訟的陳姓男子,兩人更無債務。可是,十一月十九日,板橋地院裁定准予查封執行拍賣,拍賣所得的錢,將做為清償債務之用。

這樁官司中,經過法官的調查,洪姓老嫗所述是真,陳姓男子的指訴也是事實。既是如此,為什麼洪、陳之間會有債權債務關係?根據法院的判決,原來是洪老太太在不懂法律的情況下,孫子自殺後,她成了孫子的「繼承人」。在這件官司裡,洪姓老嫗的丈夫、獨子及媳婦因為早已先後過世,她的孫子又是獨子,以致沒有任何親屬可以繼承孫子的債務。這筆債,因此由她全部承擔。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人死,也不一定債亡。事實上,如洪姓老嫗般經由法律上「繼承」關係,而讓死者債權債務存續的例子,在社會上並非少見。商場上,曾經在股市呼風喚雨的「三光翁」翁錫輝家族,就是鮮活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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