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和解金還是被告二審法官還王永慶公道

■王永慶加發資遣費仍被告,官司逆轉獲得勝訴。 (攝影者.翁挺耀 )

台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最近「省」了一百多萬元,不必在一樁勞資糾紛官司中給付這筆錢。不過,他省下來的這筆錢,可是用兩百多萬元換得的。

話說六年前王永慶把「台旭纖維」宜蘭廠關廠時,面對十七名勞工的資遣及退休問題,王永慶「阿莎力」的對每個人加發六個月平均工資,總計十七人共拿到了兩百七十多萬元。王永慶一番善意,卻沒能讓他圓滿解決勞資糾紛,反而讓他意外捲入一場官司。

這十七人拿到錢後,認為王永慶並沒有就「夜點費」部分完成給付,因此打起官司要求王永慶給付合計一百四十多萬元的費用。一審時,法官也認為王永慶確實沒有在給付項目上提及夜點費,判決「經營之神」必須給付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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