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洛掌管四十二家咖啡店卻不敢亂花錢

頂好集團第三代 賣咖啡、月薪三萬

身為六年級末段班,李希洛卻已經看過企業由盛轉衰的真實教案。也因此學到了「錢不能亂花」的道理……

頂好集團第三代 賣咖啡、月薪三萬 (攝影者.翁挺耀 )

六十九年次,今年二十四歲的頂好企業集團第三代李希洛,曾經以為「大企業不會倒」,也以為「錢多就可以搞定一切」,「做錯事也會有人罩著」。但是回國只有一年,他的想法全變了。

第一個讓他改變的是「怎麼太平洋建設那麼好也會變壞,」這時的他才二十二歲,剛從美國放暑假到上海,管一家店。太設出事,令他印象很深,「why」、「怎麼可能?」第二個讓他徹底領悟的是,「太電怎麼了?台灣沒了太平洋電線電纜、太平洋建設,好像少了點什麼。」

這兩家公司都是他從小就耳熟能詳,經常出入的公司,兩公司的創辦人章民強、孫法民與他的爺爺李鴻文,不但是好朋友,也是台灣著名的「河北幫」成員,兩公司相繼出事,他很有切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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