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開發金易主看企業經營

開發金控經營權的爭奪愈見熱鬧,終於在四月五日的股東會中有了最後的結果。股東會投票結果官股取得了七席董事,中信集團也有七席,而原來董事長陳敏薰的公司派則獲得了四席,另外三席是其他民股。媒體報導將由現任台銀董事長的陳木在出任開發金控董事長,由中信證總經理辜仲擔任開發工銀的董事長,開發金控的經營權換手已大致底定。這是國內企業經營權轉變的一個重大案例,而且是透過公開市場的運作,以類似於國外敵意購併(hostile takeover)的方式由外界入主。在這個案例中涉及到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係,也涉及到一個企業在面對外界挑戰其經營權的問題,以及股東的權益在此過程中如何保障的問題,因此值得從多方面加以探討。

開發金控是國內非常有特色的一個金融機構,它從早期中華開發設立以來在投資銀行的角色上發揮相當的功能,對於國內產業的發展也是功不可沒。以前在官股主導的時代,擔任負責的人免不了政治的考量,也有政商關係的糾葛。隨著國內政治的轉型,以及因而帶來的衝擊,使得開發金控的經營成果受到市場的質疑,也使它的價值受到傷害。因此,如果有經營能力的大股東有意出來爭取主導權,來創造開發金控的價值,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最主要的是甚麼樣的主導者才最有可能為開發金控的股東創造價值,這就必須要從所有權的影響來考慮了。

開發金控目前經營者所受到的質疑,最主要的就是持股比率過低,據報導未達一%。官股原始持股約五.八%,而中信集團持股約六.三%,已成最大的股東,其他則為持股分散的小股東。從這種股權來看,持股低的股東想要主導經營便有實際上的困難。就經營面來看,持股較多的股東與公司經營成果的利害關係較深,當然希望對於公司的經營有主導權。從經濟行為的分析而言,企業的經營者如果有較多的所有權,在自利的動機下,會有更強的動機將企業經營得更好。許多的研究顯示,公司的控制權與所有權的程度較一致的時候,公司的經營成果比較高。如果所有權比重低但控制權高,經營成果比較差。這種利用所有權將公司經營者的利害與公司綁在一起的情況,在理論上是有它的道理。因此財政部要求中信集團增加對開發金控的持股,也反映了這種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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