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何時才能「落日」?

政務官當兩年 就能讓全民供養

一延再延的政務官退職金條例,政府又打算再拖過明年大選後;這個「分贓條款」,不僅是政務官「自肥」,更是公然劫掠金庫!

前環保署長郝龍斌任職2年7個月,可獲近81萬元退職 (攝影者.楊文財 )

擔任政務官兩年可以領到多少退職金?以剛剛卸任的環保署長郝龍斌為例,二年七個月的政務官生涯,他可以領到近八十一萬元。如果在政府公職「撐」得夠久,而且是從事務官最後轉往政務官發展,並在任內退休,可以使得原本只能拿到三百三十二萬多元的退職金,大幅躍升為六百七十三萬元,相較下比一般公職人員退職金增加了一倍,讓政務官的身價一夕間爆增。

考試院在十月三十日函請立法院同意將「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以下簡稱退職金條例)施行期限再延長一年,至九十三年底為止。若立法院同意,則明年總統大選後隨著內閣更換離職的所有政務官,只要任期滿兩年以上,都可適用領取退職金。

根據此條例規定,如果明年總統大選再度政黨輪替,考試院官員估計會發放九千萬元到一億二千萬元的政務官退職酬勞金支出。這個金額不算驚人,但,此制度原本在民國八十九年就該廢止,法律早已明定「落日」時間,如今卻還要再延一年,並跨過明年總統大選,很難不讓人質疑此舉是民進黨政府的政治「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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