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C評價委員會估價偏離市場行情,不良債權拍賣不易

財政部為省百萬損失上億

不良債權標售究竟該不該委外,似乎不能完全由運作成本來考量,因為不良債權每拖一天無法招標出去,就得多付出以億元起跳的損失,相較之下,數百萬的委外成本,似乎已是微不足道。

不良債權拍賣在國內才剛起步,經驗不足加上態度保守,整個社會資源付出龐大的學費。 (攝影者.翁挺耀 )

「真的是太不合理了!金融重建基金(RTC)評價委員會委員的車馬費僅有兩千元,卻要決定銀行數百億元的不良債權(NPL),這於情於法都說不過去,也難怪每次標價和資產管理公司(AMC)有顯著落差!」燥熱的七月天,某位重量級財經立委質疑財政部RTC條例草案時,也許是火氣上來,連帶脫口而出這麼一句話,只見財政部高級官員含蓄的回答:「這些委員都是純義務幫忙,大家都很辛苦,真的不能給他們太多壓力。」

府院財經六法大作戰,終在七月十二日落幕。不過,關係到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的金融重建基金條例草案,卻在眾人期盼下,闖關未成。

RTC目前能夠運用的資源相當有限,這是事實,但整個制度所浮現出的另一個問題是,握有不良債權標售底價大權,關乎不良債權標售案成功與否的「國家級」RTC評價委員會委員,每位委員出席車馬費,竟然僅有區區的兩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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