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理乎?治理乎?-有關governance譯名之商榷
「治理」等同於行政或管理;一般人民、股東或在內閣制國家的虛位元首,居於「統而不治」的地位,應稱這權力及保障為「統理」。
在這裏所要討論的,是有關一個在英文被稱為是「governance」名詞的中文譯名問題。雖然目前我國對這名詞一般已習用「治理」譯名,約定俗成,亦未嘗不可,但若仔細思考,這一譯法似仍有斟酌餘地。在此,暫不討論這一名詞的原意為何,先自中文字面意義來看所給人們的感受。
以下是將「治理」這一名詞應用於兩種不同狀況,讓我們直覺的感受,哪一種用法較為順理成章?
第一種場合的應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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