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業賺不到版權費,可能還得貼通路費

錢櫃、好樂迪聯姻,唱片業苦酒滿杯

錢櫃、好樂迪兩大KTV業者本來勢不兩立,但日前錢櫃買入好樂迪約三三%股權。據了解,好樂迪也將買下錢櫃部分股權。兩者交叉持股,一夕間敵人變情人,而且將聯手對付台灣唱片業者……

KTV播歌,究竟是KTV業者要付錢給唱片公司,還是唱片公司該付錢給KTV業者? (攝影者.翁挺耀 )

因為景氣不佳,二○○二年兩大KTV營收都受到影響。以好樂迪為例,二○○二年營收近三十五億元,只達到財測的八七%,較二○○一年的三十八億元,減少近八%。而錢櫃的營收規模和好樂迪差不多,兩家公司目前都面臨營收、獲利下滑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兩大KTV合併,第一個想要節省的預算就是歌曲版權費,目前KTV業者播送的歌曲,是透過歌曲版權代理業者(主要業者為弘音、美華、揚聲,揚聲為好樂迪投資的公司)取得唱片公司的授權。好樂迪一年歌曲版權費用大約是四億元,錢櫃也至少兩億元,合計超過六億元。

事實上,好樂迪早就自認為是歌曲的通路,應該和一般商品通路如家樂福一樣,向供貨廠商收取上架費,而不是付錢買歌曲版權。例如,好樂迪二○○一年底即拒絕向歌曲版權代理業者繼續買進新歌,反而花費十八億元,成立四家唱片公司和揚聲歌曲版權代理公司,從下游跨足唱片業中、上游,只是後來證明此舉是吃力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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