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中視變台視

小時候看武戲,強梁翦徑必定念一段台辭,曰:「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若要打此過,留下買路財」云云;念罷鑼鼓急點。台灣的國營事業,彷彿也是這麼一場熱鬧武打戲:從董事長易人大戰;到行政院與專案及事業體間不清不楚的投資或挪用;到事業體本身的怠忽職守,以廉價租讓土地、或不當動支敦睦費用等,在在顯示出一種「此山是我開」心態。

在這樣的台灣,交相征利、據地為王成為社會的顯學,而「本土」又儼然成為國家的主流價值;難怪台聯會大力推動各種正名運動。正名運動推到極致,中國與中華將可能一如古代皇帝的名諱,成為非避不可的禁忌;屆時,非但中船、中油必須變成台船、台油,甚至已經上市的中鋼、中視也難免面對改名為台鋼、台視的壓力。中鋼變台鋼,不過是改公司登記等等程序問題;中視變台視,問題可就大了!

首先,因台視獨立存在,中視變台視必為一合併關係,而合併之一的公司又是已呈虧損的台視;身為上市公司,中視必須能夠向全體股東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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