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宏賓

三十歲的律師,搞出一部金控法

六月二十七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金融控股公司法,是近十年來台灣最具影響性的金融法案。今年三十歲的張宏賓是主要起草人……

「去年七月,財政部金融局長王耀興打了一通電話給我,因緣際會決定了我擔任金融控股公司法草案起草人的命運。」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三十歲的張宏賓說。

翻開張宏賓七年的工作簡歷,曾做過花旗銀行首度在亞洲國家的入股策略聯盟─花旗和富邦銀行的策略聯盟案、國內金融合併法通過後的第一樁合併案─大眾銀合併大眾票券,以及第一件工業銀行申請設立案的法律程序等。看過他的經歷,對於他參與起草金融控股公司法草案,也許就不那麼意外。

在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那一年,他同時考上高考和律師執照,高考考上的是金融法制組,結下他與金融法規的不解之緣。當時,他選擇先做一名公務員,在金融局管轄票券、信託、信用卡業務的四組擔任了兩年多的專員。後來,轉赴美國賓州大學法學研究所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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