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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莎、大波露要改名了!巧克力新制上路:植物油逾5%,不准叫巧克力

金莎、大波露要改名了!巧克力新制上路:植物油逾5%,不准叫巧克力
食藥署公布新制,未來巧克力若添加植物油超過5%,不能叫「巧克力」。 (來源:Yahoo拍賣)
撰文者:中央社
中央社 2021.03.03
摘要

1.衛福部食藥署2日宣布,明年元旦起,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25%,且巧克力中植物油含量若超過5%,不能以巧克力為品名。

2.食藥署以金莎巧克力為例,未來品名不能再寫金莎「巧克力」,而需添加「含餡」或是「加工」二字,變成金莎「含餡巧克力」。

3.宏亞食品表示,旗下大波露巧克力將配合新規定修改名稱,初步預計明年1月會以「大波露可可風味糖」新包裝重新上市。

巧克力正名再出新招,食藥署今天宣布,明年元旦起,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須達25%,並明令所有巧克力產品的植物油含量不得超過總重5%,否則不可以「巧克力」作為品名。

新制明年上路!植物油超過5%不能叫「巧克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年推動巧克力正名措施,要求只有可可脂、牛乳固形物達一定含量者,才可標示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但僅限沒夾心、沒內餡的巧克力產品,市占率9成以上的含餡巧克力卻不受此限制,即便沒有可可成分也可稱為巧克力,引發批評。

食藥署民國108年研議修正規定防堵漏洞,今天正式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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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今天接受媒體電話聯訪時表示,未來含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達25%,並於品名前標示「含餡」或「加工」等同義詞,巧克力抹醬、糖漿類產品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5%或可可脂至少2%。

李婉媜說,這次也一併刪除「代可可脂巧克力」標示規定,簡單來說,未來凡是添加植物油超過產品總重量5%的產品,通通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即便低於5%也須標示添加植物油。

她解釋,食藥署過去透過「代可可脂巧克力」的標示方式,讓消費者清楚知道這款巧克力產品的植物油成分較高,但經確認國際相關規範後,已重新認定巧克力產品定義,認為既然是巧克力,所含的油脂仍應以可可脂為主,因此決議只要植物油含量超過5%,就不能再叫巧克力,必須改名為巧克力風味糖果等名稱。

李婉媜指出,新規定自明年元旦起實施,凡是此日期後生產製造的巧克力產品都必須符合新規定,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至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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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謝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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