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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反對政府資助藝術,常會被指責沒有情感或沒有文化。下文改編自我以前寫給某知名藝術行政主管的信,我在信中闡明藝術就像食物一樣,應仰賴民間自己供給:
「感謝來函說明你對州與聯邦政府刪減藝術資助的惋惜。但在我看來,藝術若被政治風向狂吹橫掃,反而是反對政府資助的強大理由。我一向認為藝術太重要了,因此不應倚賴政治,或因政治化而削弱根基。不僅如此,期待政府支付費用是藉口,會嚴重腐蝕個人對私有財產的責任與尊重。
有些研究聲稱可顯示出,政府投資Y金額在藝術,獲得X的報酬,這類研究一般被經濟學家視為笑柄。那些數字通常是捏造的,幾乎從來沒有拿來與公帑的其他用途相比較。不僅如此,純金錢的報酬──即使準確──也只能反映全貌的一小部分。
事實是,凡是要求政府資助的每個利益團體幾乎都聲稱,經費花在他們的計畫能產生某種神奇的『乘數』效應。有些人認為,將別人的錢送進政府的煉金機器,就能以某種方式增加國家的財富與收入,將錢留在賺錢者的口袋則是阻礙進步。我們且暫時假設,此荒謬的說法是正確的,純粹從物質的觀點來看,只要計算出平均的乘數效應,然後將全部所得都送進政府,不就好了?古巴和北韓不就是這樣做的?那些地方的乘數效應最後怎樣呢?在我看來,過程中不知怎樣乘法變成了除法。
如果,舉例來說,『公共投資』只是替代了民間投資的某些金額呢?(主張藝術補貼的人從來沒有提出這個議題,但如果我知道某機構仰賴自願捐贈者的善心,另一機構接受政府的救濟,相較之下我捐款給後者的可能性便低很多。)
如果『公共投資』帶來某些包袱如政治操縱,一段時間後腐蝕了接受機構的正直呢?這要怎麼納入考量?
政府收的稅根本就是我自己賺來的,如果我可以將政府拿去花在藝術上的錢保留下來,投資在孩子的教育,我的錢因此得到的報酬是政府能從藝術上得到的兩倍呢?而且,現在你從我這裡拿走那麼多錢,就意味著我要購買我認為重要的東西時,能買到的較少,例如欣賞戲劇或音樂會的票。
如果一項活動只要報酬優異就可以由公共投資與政府參與,那我可以想出幾百家公司與產業是政府『應該』花納稅錢投資的──從矽晶片到波克夏公司(Berkshire Hathaway)。憲法制定者應省略掉關於公民權利與政府義務的所有廢話,開門見山只須說:『為求稅金能得到高報酬,此政府由人民建立,以進行任何人證明可賺大錢的任何事業。』
我們這些相信個人、私有財產與市場的人有時會被指責一心只看重錢。但事實上,另一邊的陣營在這方面才是問題最嚴重的。藝術資助是最明顯的例子。主張政府應該資助藝術的人把重點放在錢上面──錢要更多一些,永遠要再多一些──不論政府花多少錢資助藝術,永遠都不夠。
我們這些很願意支持藝術發展的人,私底下強調的是其他重要許多的價值。舉例來說,我相信發自內心自願拿出來的錢,遠比拿槍抵著要來的錢更有意義得多(歸根究底,課稅不就是如此)。當你能說服人們去做對的事,或支持對的目標,你爭取到的支持會多很多,因為那是他們想要做,而不是必須做的。此所以我也不相信奉子成婚會幸福。
我可以想出許多美好的、讓生命更豐富的東西,數都數不盡,但很少會附帶一個規定:『必須由政治人物運用稅金提供。』你應該知道,豐富的文化是由許多與政府完全無涉的美好事物組成的──感謝上帝很多都與政府無涉。我們應努力由民間自願地培植這些事物,因為『民間』與『自願』就是人們相信的關鍵指標。
就我所知,有一個方法最能保證讓任何值得努力的事幾乎都喪失活力,那就是告訴大家:『你可以偷懶,現在政府會去做。』坦白說,這種逃避責任的現象正是今日許多社會弊病的源頭:很多人不照顧年老的父母,因為聯邦政府有照顧方案。現在多數父母也逃避教育子女的責任,因為理應由公立學校去做(雖則很多學校花很多錢又做得不好)。
我知道對一些人而言藝術幾乎是一切,尤其是以此為生的人。但身為成年人,我們必須抗拒一個誘惑,不能想著我們自己在做的事就是有史以來最了不起的事,因此應該比人們願意付出的獲得更多。
我認為我的教會所做的事很重要,但我不要政府給他們錢。
我認為我們在經濟教育基金會所做的事很重要,但我們寧可倒閉也不願違背一個人的意願拿他半毛錢。我甚至可能喜歡某些非政府資助的藝術形式,甚於那些因政治關係良好而能獲得補助的,但我不希望他們因拿了政府的錢而被污染。小時候我們想要什麼就是想要,而且馬上就要,不在乎從哪裡來,或甚至有人得為我們搶那樣東西。但身為能明辨是非的成人,我們既深信人應互相尊重,文化應該建立在創造力與說服力而非仰賴脅迫,那麼我們應該有不同的標準。
如果我們不拿工人彼得的錢補貼藝術家保羅,也許保羅必須成為更優秀的藝術家或更善於行銷他的作品,也許他應該徹底轉行。這是否表示我們剝奪了保羅的自由?應該不是。在自由的社會裡,保羅永遠可以自由地追求藝術,不論是做為嗜好或職業。但彼得也是一樣,他也絕對有權利追求他的興趣,而不必因納稅而讓保羅的興趣更能獲利而削減他的自由。
此外,我們難道沒有從無止盡的痛苦經驗中學到,當你將政府的錢注入某件事物,就會引入政治與衝突,煽動與買票,浪費與無效率?高明的藝術是這麼自然美好的事,為什麼要把它政治化?若是低劣的藝術又為什麼要補貼?
生命中重要的東西很多,但不表示都需要強迫資助。藝術有無窮盡的表現形式,幾乎都會獲得每個人程度不等的支持(我參觀過幾百戶人家,沒有一家牆壁空無一物或沒有播放音樂的設施)。若說藝術需要政府的力量,根本是薄弱而魯莽的說法,甚至有自肥的嫌疑。」
摘要
1.由政府資助藝術不只是值得開心而已,還會伴隨著倚賴政治的所有缺點。
2.聲稱藝術支出可神奇地「產生加乘效應」是似是而非的說法,通常是為了自肥,且從來沒有思考同一筆錢的其他用途。
3.文化是在人與人互動時自然自發產生的,藝術是其中一部分,但人們會選擇把時間與金錢用在各種事物上,這些事物全部都會與藝術競爭。
4.如果藝術真的很重要,那麼我們最不想要做的就是將藝術政治化,或讓藝術朝有權者認為我們應該閱聽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