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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林智勝、張泰山、陳金鋒三個老將,看中職自由球員制度3大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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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 時事分析

從林智勝、張泰山、陳金鋒三個老將,看中職自由球員制度3大弊病

從林智勝、張泰山、陳金鋒三個老將,看中職自由球員制度3大弊病
boomer-44@flickr, CC BY 2.0
撰文者:奇波迪斯
鍵盤打擊手 2016.01.04

國內棒壇首屈一指的打擊好手「大師兄」林智勝正式加盟中信兄弟,成中華職棒自2009年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以來,轉隊第一人。除了畫下歷史定位外,也確定大師兄的實力與市場價值也衝破了中職不合理的高額轉隊費規定(延伸閱讀:台灣第一次FA制度可能玩真的》林智勝的人氣比得上中職不合理的制度嗎?)。

有球員能透過自由球員制度成功轉隊,當然是中華職棒與台灣職業運動界的一大進步,鄭達鴻最後若一同與林智勝加入兄弟,先發選手9人一字排開,月薪全數超過20萬,其中7人超過30萬,這種薪資條件在5年前是完全無法想像的。像「富爸爸」中信可以砸大錢,那母企業財力較差的球隊就需要厚植球探機制,更謹慎的挖掘培養新秀,這是職業運動正常的多元面向,也能創造新話題。

照理來說,自由球員制度的誕生到有球員成功轉隊,應該是職業運動進步的指標,美國職棒自實行自由球員制度40年以來,頂級球員的薪資待遇成長超過百倍,但因為中職「我們有我們的玩法」一堆無意義、無效率、甚至互相牴觸的規章,造成能成功轉隊的球員有問題、轉隊可能不成功的球員也有問題,甚至不提宣告成為自由球員的,也有問題。很巧,今年三種情況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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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況是提出宣告成自由球員,也成功轉隊的林智勝,中信兄弟1月4號為林智勝召開加盟記者會,記者會都還沒開,專為林智勝設計的商品視覺就已放上網路,誰相信中信兄弟是1月1日才開始跟林智勝談合約的呢?事實上,早在去年底就傳出中信找林智勝談妥的風聲,只是雙方都否認。為什麼會這樣?只因為一條很蠢的條款。

「當年度球季結束後至12月31日前,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要給該球員原球隊250%年薪做為轉隊費,但是隔年1月1日,轉隊費就降為125%。」

這條規章設計實在可笑。簡單來說,不管合約多早談好,雙方只要在1月1號後公佈即可,對球隊來說省一筆,還可適度的將省下來的部分轉隊費加到球員的薪水上,何樂而不為?

另外聯盟還有規定,「以自由球員制度轉隊之球員其月薪不得高於前一年之1.5倍」,也是條無聊的規定,原先立意應該是保護母球團,結果根本是在阻礙球員自由轉隊,而且隨便都有方法轉彎。例如複數年約,只需把超過的金額在往後年份補齊就行,再不然,設個對鏡頭微笑就有200萬激勵獎金也挺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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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第二種情況,今年「台灣巨砲」陳金鋒也提出自由球員申請,但礙於轉隊費和各隊上場空間有限與聯盟規定,很可能無法順利轉隊。

林智勝去年曾喊出希望和陳金鋒繼續同隊,但因為聯盟「同一年申請自由球員如在8名以內,單一球隊最多只能吸收2名自由球員」的規定,中信兄弟已簽下林智勝,若再想吸收鄭達鴻,便無法簽下陳金鋒。這同樣是一條無法理解的規定,硬要想只能說為了平衡戰力,所以不能讓太有錢的球隊一次吸收掉所有球員,但這大可透過類似豪華稅的條款,例如吸收的自由球員單年總額超過多少錢要繳豪華稅,而不是用「人數」來限制。照目前這個狀況,有錢球隊如中信,一定是優先談好最頂級的球員,這項規定反而更限制市場上次級球員的出路,因此這條款是否能平衡戰力,令人存疑。

最後一個例子則是與統一獅2年約滿,獲得自由球員資格卻沒有宣告,最後遭到球隊釋出的中華職棒多項紀錄保持人張泰山。

這兩年來張泰山的出賽數銳減,不論是真的到了退化的年紀,還是球團希望戰力年輕化,泰山的機會越來越少是事實。引起議論原因很簡單,統一球團希望張泰山轉任教練,而張泰山想延續球員生涯。爭議點是吵什麼呢?張泰山透過媒體表示要的是尊重,認為不應該由球團放話。其實,不管是球迷還是球員在吵的「給一個尊重」都仍然是中華職棒的制度不完善所造成。

今天說統一球團沒讓張泰山風光引退很不尊重,但張泰山就還想打球當球員阿,怎麼引退?今天球團也只是照流程提出希望能轉教練,至於是接不接受,也是看張泰山個人。

其實,不尊重張泰山的並非統一獅,而是聯盟可笑矛盾的規章。以美國職棒大聯盟為例,只要大聯盟年資出賽3年(或超級2年級生)球員就獲得薪資仲裁資格,而打滿6年在球季結束後,母球隊沒有續約就自動獲得自由球員資格,當然簽新約前球員就不屬於任何球隊。

中華職棒呢?中華職棒球員入團的時候簽所謂球員所屬權合約,也就是他是一個資方說話的合約,由資方單方面決定這份合約是否「存續」,並每年決定薪資和合約存續與否,球員累積一定年資後必須要「宣告」成為自由球員,如果不宣告就跟母球隊繼續這種「存續」模式簽約,那這種模式的問題在哪裡?

張泰山今年也符合提出自由球員的資格,但他選擇不宣告,存續權就變回統一球團手裡,統一球團希望他轉任教練不願意和他簽球員約,張泰山拒絕,跟著統一球團就釋出張泰山。各位看出問題了嗎,如果張泰山宣告成為自由球員,有球團想吸收他,便要付統一隊1140萬的轉隊費。但如果張泰山是被釋出,其他吸收的球團反而不用付轉隊費。最好的例子就是2014年義大犀牛釋出投手林其緯,其他三隊都有意吸收,紛紛開出合約供他選擇,被釋出的選手反而最後被球迷戲稱為「真FA」。

今天統一或其他球隊會被認為不尊重老將,撇開統一前兩年給張泰山的出賽數是否太少的問題。筆者認為癥結點就在「釋出」這個動作,釋出就好像是「我不要你了」,但會有這個問題完全就是因為球團有球員的無限存續權阿。如果今天很簡單,張泰山跟統一兩年的合約滿到期自動變為自由球員,直接結束與統一球團的賓主關係,這自由球員的身分又何需「宣告」?那沒有其他球團想吸收該張泰山,球員生涯自動結束。就因為中華職棒沒有「合約到期」的問題,才會讓張泰山變成一顆統一的燙手山芋,變成要由球團來決定球員是否退休。

如果今天不存在這種無限期的球團存續合約,球員合約的最後一年就可考量本身狀況,宣告是否退休,若決定退休,夠格的明星球員自然會獲得球隊風光的退休儀式;若球員還想打,自然會去尋找新合約,母球隊也沒有義務一定要提供新合約,自然也沒有這種「丟人」的動作。

林智勝新合約的月薪將衝破百萬元,這是中華職棒的里程碑,也可能將開啟台灣體壇的一個新時代,中華職棒當然是在進步的,但自由球員的三種情況,也凸顯更多的規章制度須要去完善處理及更公開透明。這也難怪連林智勝本人在加盟中信兄弟的記者會上都感嘆說:現在的制度是偏向資方,而不是勞方。

鍵盤打擊手

 

14歲因為陳金鋒的一支全壘打變成球迷,24歲寫了一篇運動經濟論文拿到文憑,現在是一個兼差在鍵盤後的網路寫手,不求別的,只希望台灣的體育環境越來越好。
球場上的事從來不可能只在球場上,運動經濟與政治,場內的一切永遠來自場外。

keyboardistcha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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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因為陳金鋒的一支全壘打變成球迷,24歲寫了一篇運動經濟論文拿到文憑,現在是一個兼差在鍵盤後的網路寫手,不求別的,只希望台灣的體育環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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