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後,內政部花兩個半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提出三大修正,若照案通過,將連帶衝擊中古屋房價。
全台4 成以上的建物屋齡逾30 年,常有管線老舊、漏水等問題,但此次修正的《都市更新條例》草案,等同都更之路越走越窄,也宣告老房挖黃金美夢破碎。
(攝影者.程思迪攝)
台北市中古公寓的老房挖黃金美夢,在「文林苑事件」後,正式宣告夢碎。
關鍵,在六月十四日,內政部花了兩個半月修正的《都市更新條例》,期間召開十七次會議推出的草案結果,被建商視為「文林苑條款」。
拉高同意者門檻
原定八成,改提高至九成
造成建商大反彈的關鍵是三大修正:一、研擬拉高同意門檻至九○%;二、刪除協議合建到達一定同意門檻,建商得請主管機關徵收的條文;三、建立「兩次退場」機制。一位建商透露,一旦照案通過,未來的都更之路將越走越窄,等同宣告都更夢碎。
場景拉回到三月二十八日,台北市市長郝龍斌當時以下了「痛苦的決定」,大動作強拆不願意參加都更案的王家兩戶民宅,該案也成為全國首起政府強拆民屋的都市更新案,更導致全國都更案頓時陷入停擺。
當時,內政部部長李鴻源甚至在立法院直指「拆除民宅」的舉動是「居住不正義」,決議修正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
冠德建設副總經理洪錦欽指出,好不容易整合至法定門檻,希望能夠藉助政府力量,促使都更案順利進行,不料,修正草案卻研擬刪除第二十五條之一,將燙手山芋再推回給建商承擔。
根據現行《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第二十五條之一,採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只要取得超過五分之四的同意門檻,便可申請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代為徵收。現在
政府公權力因「文林苑事件」退出都更,等於代表未來採協議合建方式進行都更,將須取得「百分百同意」才可能成功。
永慶房產事業群總經理葉凌棋表示,此次修法強調「保障居住者權益」,僅是使少數地主權益獲得保障,但卻無限擴張私有權不可侵犯的神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