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對方後有我

公司裡的一個團隊想和一個國際知名的公司合作,我的同事告訴我,我們如果能與這家公司合作,由於雙方的優勢可以整合,將可以產生非常大的綜效,所以建議我們應該全力爭取。我非常認同他們的想法,所以全程參與,並要求他們提出完整的合作規畫。

為了確保談判順利,在他們出國洽商前,我要求就合作方案給我做個簡報,簡報內容確實非常精彩,但卻有一個極關鍵的缺失:我的團隊想了太多的「我們」,我們的期待、我們的需求,我們要做的事……,可是卻想了很少的對方,不知道對方的需求、期待、困難。

我要求他們延後見面洽商的時間,重新仔細思考對方的需求與期待,先忘記我們想要做什麼,先替對方想清楚,想完對方的需求之後,再想想看我們能替對方做什麼?我們對他們會有什麼貢獻,最後再提出雙方可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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